有部分创业者知道江宁服务公司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是不同的,但是有部分人不清楚两者的定义和区别,下面江宁博文给大家讲讲。
认缴制实行后,公司设立无需注册资本 自从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推进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程,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公司设立从此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门槛。
对于新的制度,有些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他们误认为,公司股东(发起人)从此无需对注册资本承担责任了,但其实“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因此,我们对于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注册资金要分清楚,对于两者的设置等方面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江宁博文。 更多业务咨询请咨询博文
http://jiangning.cpa.js.cn/fuwu/33388.html
认缴制实行后,公司设立无需注册资本 自从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推进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程,将过去实施多年的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公司设立从此没有注册资本这一门槛。
对于新的制度,有些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他们误认为,公司股东(发起人)从此无需对注册资本承担责任了,但其实“认缴”不等于“不缴”,最终还是要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
因此,我们对于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注册资金要分清楚,对于两者的设置等方面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江宁博文。 更多业务咨询请咨询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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